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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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1

各文科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研究项目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2024年度立项即结项、专项项目及基地“成果考核”类项目等)鉴定评审工作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鉴定评审项目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及备案名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已于2024签订合同或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备案成功,并已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各类项目(2024年度立项即结项、专项项目及基地“成果考核”类项目)。

二、鉴定评审要求

本次项目鉴定评审工作,实行两级评审。其中,学校负责本单位项目鉴定评审初审,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复审。鉴定验收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围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验收项目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申请参与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由省教育厅已完成备案的项目;研究团队成员不得多于5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只能承担或参加一个备案选题研究;研究成果及内容必须与选题直接密切相关,且完成考核指标要求达合格以上。

2.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3.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项目负责人成员共同署名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参与鉴定评审的备案类项目,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8万字的研究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10%(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并提供查重报告)。

5.参与鉴定评审的项目,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理论文章类成果必须在纸质版刊物上发表;咨政类成果必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成果奖类,应是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6.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资助相关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其中年度项目应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选题编号、选题名称”字样;基地项目应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编号、研究方向名称”字样

(二)专项项目结题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2.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请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在项目立项前已发表、出版或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的成果等不得用于该项目结项。

3.所有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成果,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条件;最终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的字数要求不少于3万字(重复率15%以内);最终成果为著作的,要求15万字以上,须已正式出版。

4.最终成果为论文和著作的,须注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及编号”,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否则不予认定。

5.外文期刊或出版社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须附该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出版信息等内容的中文翻译,论文须附检索证明。

三、组织实施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上报验收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91日下午5点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参照模板见附件2、附件3)报送至贤正楼2号楼507室,并填写《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附件6),此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成果科邮箱zsycgk@163.com。为方便验收材料后续修订和扫描,建议暂不胶装,按装订要求(附件7)顺序整理,用凤尾夹固定。

(二)组织专家初审

95具体时间待确定后通知我处将组织专家对本符合评审验收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现场汇报,评审专家须根据评分参考标准按百分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其中,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20、审查研究报告40及查验研究成果40分。

        (三)公示初审结果

95日至9日(三个工作日),我处将根据分数高低对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并对本校验收初审总体情况及具体项目评审名单进行公示。

        (四)报送最终验收材料

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领回盖章的验收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将最终版验收材料纸质版于91012点前交至贤正楼2号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zsycgk@163.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鉴定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结题要求的验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88291625


        附件:附件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doc

                  附件2: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doc

                  附件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鉴定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4:专家评分参考标准及评分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工作报告(模板).doc

                  附件6: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7: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验收材料装订要求.doc



人文社科处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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