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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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3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精神及教育部相关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我校现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4-6。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包括“教育科学研究”)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立下列奖项: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包括“教育科学研究”)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2-3。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11日至20241231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4-6。

       三、贵州大学申报限额及申报要求

        (一)我校系部省合建高校,要求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每人限报1项。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申报系统通知,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包括“教育科学研究”)申报限额为12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限额为3项,我校将在限额内推荐。

(三)因限额申报,为提高我校申报成果的层次,我校申报成果在满足教育部要求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成果是已获省部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

2.成果未获省部级奖励的:

著作类成果须是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推荐出版机构名单中的出版社出版的成果;

论文类成果须是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或SSCI一、二区期刊发表的成果;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获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无须在系统注册个人账户。

  (二)申报者参照附件7-8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以下简称社科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最后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限额择优审核;并在学校公文系统、社科处官网主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由社科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奖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系统,纸质版寄送评奖办。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起启动申报工作,因限额申报,最终上报的奖项需经学校审议及公示,社科处接收材料的时间分两个阶段:

初次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中午11点前。申报者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表纸质版5份(附件7或8,A4纸双面打印)、申报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每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入牛皮档案袋。评审表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也不能使用WPS等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2.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附件9)。

3.以上两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sycgk@163.com。

正式报送材料时间: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推荐评审,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者,须按要求提供最终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人:梁瑶    

联系电话:88291625

地    址: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507室

 

        附件:附件1-10.zip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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