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高质量建设,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繁荣发展,为我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双一流”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思政专项科研课题对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共党史党建科研队伍建设和学校思政课教学的基础作用,致力推出一批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根据贵大发〔2023〕78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校将启动2025年度贵州大学思政专项研究,经费由贵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战略部署,针对思想政治课题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具有较强支撑的选题展开研究,突出研究的理论创新、学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我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申报教师可依据选题指南进行申报选题设计,突出研究问题的针对性和创新性,申报选题不宜过于泛。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科研信用记录良好的我校在职专职教师,且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者(含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申请人须具备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读博士。
(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同等条件下,对跨学科、跨部门组建的攻关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五)同等条件下,项目立项向青年教师倾斜。
(六)申请人须不在研未结题的校级课题。
(七)原则上符合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条件的副教授以上(含)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未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项目资助经费与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须紧扣贵州大学思想政治课程建设重点任务,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仅限在选题指南中第三、四、五方向选题)
1.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2.立项数不超过3项。
3.研究期限:2年(立项之日起)。
4.结题要求:课题负责人须领衔承担一门思政改革示范 课程体系建设(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审定),并满足以下条件1 项就可以结题:
(1)在CSSCI来源期刊、“ 三报一刊”理论版发表论文2 篇或者在CSSCI来源期、“三报一刊”理论版刊带着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1篇(学生二作)。
(2)在贵州大学一级期刊目录发表论文1篇。
(3)课题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内参采用2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
(4)课题成果获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或教育教学奖
(5)在CSSCI来源期刊、“ 三报一刊”理论版发表论文1 篇,并且课题成果被省级以上部门内参采用1篇或获得省部级 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6)在CSSCI来源期刊、“ 三报一刊”理论版发表论文1 篇,当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
(7)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双创”比赛、大学生讲思政课等省级一等奖以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 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8)教学大赛省级一等奖或教学成果省级一等奖。
(9)达到出版要求的思政课教程或思政课实践案例库,并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二)一般项目
1.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2.立项数不超过10项。
3.研究期限:2年(立项之日起)。
4.结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项就可以结题
(1)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发表论文2篇或者在CSSCI级期刊、“ 三报一刊”理论版发表论文1篇。
(2)课题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内参采用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3)课题成果获厅级(含厅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教育教学奖励二等奖。
(4)当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5)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双创”比赛、大学生讲思政课等省级二等奖。
(6)教学大赛省级二等奖或教学成果省级二等奖。
(三)青年项目(35岁以下)
1.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
2.研究期限:1年(立项之日起)。
3.结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项就可以结题
(1)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发表论文1篇。
(2)当年获得省级项目。
(3)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双创”比赛、大学生讲思政课等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4)教学大赛省级三等奖或教学成果省级三等奖。
(5)获得教学科研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注: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等同于1篇CSSCI来源期刊。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通知和课题申报书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若课题被撤项,课题负责人在接到人文社科处通知15日内退回已拨资助经费;若课题被终止,将收回已拨剩 余经费;所拨付立项经费须在2026年5月1日前用完。
五、材料报送
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2025年3月31日前由学院 或所在部门将申请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附件2)1 份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贤正楼2号楼50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rwskxmsb@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88292795
附件:附件.rar
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2.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5年度思政专项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