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黔党发〔2018〕7号)及“贵州大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围绕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问题,设立校级专项进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职工,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有充足的时间完成项目研究。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近5年主持各级各类文科项目被撤项、终止研究的教师不能以项目负责人或者成员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二、课题申报时限
请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于2018年4月16日前交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完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后进行立项,4月25日前公布立项结果。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半年。项目组须于9月20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进行中期评审,经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后进行完善,10月20日提交最终成果。
四、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2-4万元,获得立项后资助1万元,经项目验收后,成果为优秀的再划拨科研经费3万元,成果为合格的再划拨科研经费1万元, 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划拨经费。课题组应该根据研究需要,合理预算经费支出和用途。
五、项目数量
本次专项研究招标课题共确定20个选题(附件1),申请人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项目。
六、成果及要求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求3万字以上,并提供3000-4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要以研究报告为基础进行撰写,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供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参考。研究报告要求项目组深入调查,瞄准现实存在的真问题、重大问题,开展系统调查,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对策建议。中期成果要求提供纸质成果一式3份,最终成果提供纸质成果一式5份,同时,提供成果的电子版,并将有关结项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成果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见附件3。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