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印发通报,对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公开表扬,并依据《贵州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实施细则》(黔宣发〔2018〕7号)规定,对每项优秀项目给予3万元现金奖励。我校共3个项目获此荣誉。

此次获表彰是对项目团队潜心科研的充分肯定,也是我校人文社科建设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人文社科处将总结推广优秀项目研究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科研服务机制,引导全校社科研究者深耕主业、精研力作,不断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水平,为全省社科事业发展贡献贵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