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贵州大学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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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14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培育高水平标志性学术成果,为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成果评奖等提供坚实支撑,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重点资助出版高质量人文社科类学术专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所属学科须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二)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申报人不得使用与往年已立项资助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著作重复申报。

(四)近三年存在不良科研诚信记录者,不得申报。

(五)项目成果须标注贵州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并以贵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未按要求标注的,不予纳入验收材料。

(六)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收到人文社科处通知后15日内退回已拨付资助经费;项目被终止的,将收回已拨付尚未使用的剩余经费。

三、项目要求

(一)申请者须提交完整书稿1份、与出版社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原件1份,以及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出具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书1份。

(二)为培育高水平标志性学术成果,支撑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及各类成果评奖,学校优先资助高水平学术丛书出版(不少于5部),相关丛书由所属学院统一申报。不适合纳入本单位丛书的学术著作,可归入学科相近的其他学院丛书申报。对单部学术著作实行宁缺毋滥、精品优先原则,切实提升资助项目出版质量。

(三)近三年已获得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或其他同类出版资助的教师,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学术价值与成果质量特别突出的,可酌情申报。

(四)近五年内获得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立项,但未按期完成出版的教师,本次不予受理申报。

(五)立项资助标准:在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部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中出版社的专著,每部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丛书(不少于5部)按部数实行整体核定资助。

(六)学术著作实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未经鉴定擅自出版的,视为自动终止资助协议。

所有通过评审后受资助项目须在630日之前完成所资助经费的支出。

四、诚信纪律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通知和项目申报书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申请人填报信息不实,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材料以学院或科研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08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一)申报截止日期:2026615

(二)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3完整书稿1份、出版合同原件1份、所在二级单位党委意识形态审查意见书1

(三)电子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8292795

电子邮箱:rwskxm@163.com

附件:

1.贵州大学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2.贵州大学2026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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