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现已面向社会发布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系列项目的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机构申报项目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组织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二)个人申报项目
美术创作资助(个人创作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以上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可参见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或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进行查询。
二、申报数量
(一)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我校限报5项。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我校限报3项。
(三)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
1.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
2.个人创作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学校不限额。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学校不限额。
(五)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
2.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2026年6月9日前,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若项目申报数量超出限额的,学校将组织遴选后择优上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以及在国外开展的项目,请填写《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26年5月9日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xmsb@163.com,学校将统一发函至省文旅厅,届时社科处将联系项目负责人反馈结果。
(二)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务必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申报,并结合学院(科研机构)自身优势和特色,做好选题和论证组织工作;各项目组应根据相关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88292795
附件: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