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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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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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我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贡献贵州高校力量,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研究领域

面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我省“四大文化工程”、“四新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六大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及“富矿精开”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对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健康医药、空天科技、智能装备与先进材料及药物研发等重点领域开展理论阐释研究。

四、资助额度

省教育厅将择优对已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报人给予立项经费支持,其中优秀等次资助经费3万元,良好等次资助经费2万元。(注:已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安排

(一)申报备案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此次项目申报须先进行电子材料备案,未进行备案的研究成果不予认可及评审。请申报人于2024913日前将拟撰写的咨政报告或拟发表的理论文章的成果概要,以“贵州大学--姓名--成果形式(咨政报告或理论文章)”命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rwskxm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评审

申报人于20241226日前将研究专项成果纸质版(资政报告或理论文章支撑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成果科507室,经我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等次给予经费资助。

项目管理科联系人:李倩倩    联系电话:88292795

成果管理科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88291625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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