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人文社科校级项目集中结题及2021年度校级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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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05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文社科校级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贵大发〔2022〕35号)(下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目前在研的所有校级项目。

二、清理范围:

2021年度立项逾期未结项的校级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两类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4625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审批表》1份《校级项目结题登记表》1份、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核查无误后当场返回)交至贤正2号楼507室,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盖院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sycgk@163.com邮箱

四、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2021年立项的年度课题必须在2024年完成结题审核(2024年下半年还有一次结题机会),逾期将自动撤项。

2.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我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延而不结、久拖不结属严重科研失信行为将加强对逾期未完成的校级项目清理进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撤项项目收回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时,我将对其严格把关。

联系人:梁瑶     电话:88291625

附件:校级课题结项材料清单(青年、一般、人才引进、专项适用).rar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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