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文科科研高质量发展,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鼓励产出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为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成果评奖等提供支撑,我校将启动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受理出版高质量人文社科类学术专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所属学科须是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申请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职人员。
(三)申请者不得以与往年已立项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著作进行申报。
(四)近三年有不良科研记录信誉的不得申报。
(五)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贵州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且以贵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六)若项目被撤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人文社科处通知15日内退回已拨资助经费;若项目被终止,将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三、项目要求
(一)申请者须提供完整的书稿一份、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原件一份、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出具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一份。
(二)为鼓励产出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为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成果评奖等提供支撑,优先资助高水平丛书出版(5本以上),拟申请资助出版的丛书由学院统一进行申报;对于不适合入选本学院丛书的学术著作,可以纳入与其学科相近的其他学院丛书进行申报;对以单本出版的学术著作严格执行宁缺毋滥、精品出版原则,确保提升所资助项目的出版质量。
(三)近三年获得过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出版基金资助或其他形式资助的教师,原则上本次不得申报,著作质量非常突出的成果除外。
(四)近五年获得过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立项,但没有完成成果出版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
(五)获得资助立项后,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每部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全国百佳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每部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丛书(不低于5部)按所含本数进行整体资助。
(六)学术著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诚信纪律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通知和项目申报书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申请人填报信息不实,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交到人文社科处508室,逾期视为放弃。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
(三)完整书稿一份、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原件一份、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出具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一份。
联系人:李倩倩 联系电话:88292795
邮箱:rwskxmsb@163.com
附件: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