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人文社科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学校领导批准,我校2023年下半年人文社科校级项目集中结题情况如下:
1.68项校级课题已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题要求,同意结题;
2.4项校级课题未能在清理期内提交结项材料,作撤项处理。
被撤项的校级项目剩余经费原渠道返回,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其他科研项目时,我院将对其严格把关。
请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主持人于2月23日之后到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507室领取结题证书。
今后我处将继续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科研成果研究质量,提高结题率。请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课题立项合同和有关规定,认真对待课题研究,加强学术自律,按期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