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州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经过评审、公示,现对立项项目进行公告(见附件),请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按期提交结项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到人文社科处508室领取立项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一、课题成果要求及研究期限
(一)课题成果要求
1、结题必须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2、一般项目结项要求至少发表一篇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学报期刊论文或至少在省级报刊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或研究报告被我校及以上机构所采纳并应用于实践;或工作案例被我校及以上机构所采纳及推广 。
3、一般项目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注明为“贵州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或“贵州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研究期限1年。
二、资助经费
每项资助0.8万元。
联系人:李倩倩 联系电话:88292795
贵州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