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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按期保质按量完成,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贵州大学2023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自筹项目、思政项目(思政课)、思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等。
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本次结题清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2021年前(含2021年)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各类项目不予延期,到期未结题的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项目。
二、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结题申请条件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
2.已经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形式与原计划相符。
3.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论文类成果必须见刊;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研究报告结题的,字数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得高于15%(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并提供查重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二)结题验收流程
1.7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按照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附件3)将结题验收材料(一式3份,暂不胶装,凤尾夹固定)交至社科处成果科,其中《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请单面打印,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2.7月7日上午,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审核,项目负责人或成员进行现场汇报、答辩。评审专家在听取汇报和详细审阅项目结题材料的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和质量评价意见。专家评审结束后,社科处在官网对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总体情况、优秀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3.7月10日,社科处将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验收申请材料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整理验收材料完成胶装。
三、最终材料报送限定日期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3年7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通过验收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档案袋装袋)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贤正楼二号楼507室),同时将结题材料扫描成PDF版本(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成果科邮箱zsycgk@163.com。
联系电话:0851-88291625
联系人:梁瑶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doc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