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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贵州大学2022年度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19年立项以来(含2019年),应结题和逾期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自筹项目、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思想项目(思政课)、思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科研培育类项目(仅限民办高校)。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结题事宜分别由贵州省共青团省委、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内容
1. 项目结题验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成果的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
2. 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可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3.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1. 验收申请人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rwsb.conjure.net.cn/home/login/login.html ),在“资料下载”处下载《验收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后,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操作参见附件2)。系统开放日期为5月3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验收申请。
2.上传系统的材料须包括《验收申请书》、结题成果印证材料。其中,《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专用公章(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需加盖校党委公章(哲社院统一办理)。此两页材料以图片形式(支持 jpg,jpeg,png格式)上传系统; 结题成果印证材料须汇编成册(一个文档),以PDF格式文档上传系统成果页。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2019年度、2020年度基地项目未在系统里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进入系统填报提交材料,请2019年度、2020年度基地项目负责人下载《验收申请书》,按照要求完成填写,加盖财务专用章、意识形态审查章后,将《验收申请书》、结题成果印证材料统一制作成1个PDF文档,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2. 省教育厅办理项目结题一年一次。2019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进入最后清理期,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作撤项处理,资助经费将由所在高校收回,统筹用于省教育厅其他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资助工作。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项目。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五、材料报送限定日期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附件中教育厅结项工作要求报送材料,最迟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5点前将《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哲社院成果科(贤正楼二号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zsycgk@163.com。因后续需报学校党委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要求按照限定日期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1-88291625
联系人:梁瑶
附件:1. 结题验收申请书.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