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州大学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经过公示,现对立项项目进行公告(见附件),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按期提交结项材料,并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领取立项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一、课题成果要求及研究期限
(一)课题成果要求
1、结题必须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2、一般项目结项要求至少发表一篇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学报期刊论文或至少在省级报刊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或研究报告被学校及以上机构所采纳并应用于实践;或工作案例被学校及以上机构所采纳及推广 。
3、一般项目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注明为“贵州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或“贵州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研究期限1年
二、资助经费
每项资助1万元。
联系人: 肖贵秀 联系电话:88292795
附件:2021年度贵州大学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立项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处)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