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第三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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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09

各文科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为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严把课题的研究质量,保障立项课题及时结题,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和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次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正式启动贵州大学2021年第三次贵州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且已经完成结题鉴定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严格对照立项通知书上面的要求提交材料,结题鉴定书见附表。2017年立项的省教育规划课题为最后一次结题审核,逾期将自动撤项。

二、材料报送要求:

结题主件:装订顺序为“汇总表-立项通知书-变更表(没有的不装)-结题鉴定书(含结题总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各种印证材料清单”。

结题附件:打包及装订要求为“清单-各印证材料的关键要素图片,请勿放原件

主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请尽量精简及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纸质材料不退还

相关课题负责人最迟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交至哲社院成果科(贤正楼二号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zsycgk@163.com。材料报送要求是本次省教育厅教科院的要求,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成果科。

联系电话:0851-88291625

联系人:梁瑶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审批书(2019版).doc

       2.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汇总表.xlsx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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