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财务处核对,9月23日以来,以下老师的横向项目经费已经到账,办公室已经下达经费通知单,请老师们留意财务报账系统,安排使用经费(特别提示:根据《贵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横向项目支出中用于劳务费支出的比例不能超出合同经费的70%,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请2019年以来有横向项目立项的老师对项目经费中劳务费使用是否超出规定比例进行自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宁立标,法学院《安顺市旅游产业法治保障调研及法治建设》立项。合同经费10万元,9月26日到账7万元。来款单位:安顺市司法局;
2、李萍,法学院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案》立项。合同经费9.8万元,10月8日到账经费6.8万元,来款单位: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3.李烨,管理学院《贵州省2021年公文处理工作专项目标考核提升办文质量项目第三方评估》,合同经费7.8万元,10月8日到账7.8万元。来款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许鹿,公共管理学院,《贵州省慈善社工发展研究报告》,结题尾款。合同经费7.9万元,10月8日到账3.95万元,(2020年12月已到账3.95万元)。来款单位:贵州省民政厅。